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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系考试管理工作规定

2023-10-14 17:28

一、考试命题

命题是检验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命题,在命题时应做到:

1.考试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同时也应检验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注意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在重视考核学生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核。

2.考试命题要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所有考试课程(包括术课)在命题之前,需由教研室集体讨论后填写《晋中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命题。

3. 考试需出A、B两套难易程度基本相当的试题,A、B两套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0%,且与前两次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

4.命题完成后,将A、B两套试题交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按照试题审核表中的规定项目对试题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后将A、B两套试题分别装袋、密封。签字后交系指定负责人。

5.命题的基本原则

1)试题的覆盖范围要依据教学大纲,体现专业和课程的特点,突出主要内容和重点,要有较大的覆盖面;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并重,必修课能力考核的比重不低于30%。

2)编制试题时,要注意到知识的分布、难度比例、题型搭配合理,全面反应教学的基本要求。

3)试题之间应彼此独立,不能相互牵连,题与题之间要防止互相提示答案或在考点上互相包容。

4)编制试题要求科学合理,文字规范通顺,表达准确严密,不产生歧义;标点符号准确无误,图表规范标准;不出偏题、怪题;保证试题不出现政治性科学性错误。

6.命题的一般要求

1)主客观搭配。一张试卷要求有两类试题: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客观性试题着重考察学生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主观性试题着重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原则上客观性试题占试卷总分的60%,主观性试题占40%

2)难易度比例。一般而言,试题的难易度在试卷中分数比例为:较易占20%左右,中等难度占45%左右,较难占20%左右,难度较大占15%左右。

3)能力层次结构。试题主要包括识记、理解、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个层次,其在试题中的结构为:识记15%左右,理解25%左右,简单应用35%左右,综合应用25%左右。根据课程性质和培养目标要求应设置一定比例考核学生创新能力的试题。

4)题型要求。题型一般有填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说明、解释、简答、计算、图解、分析题、论述题等。要视课程特点确定题型类别和结构,题型原则上不少于5种。单项选择题应有4个被选答案;多项选择题应有4个或以上备选答案;填空题的答案形式应是简短、完整的词语,答案内容应保证唯一性;需要提供材料和条件的试题,必须认真推敲,选择含义明确的材料和条件。

5)试题分数和分值标准。每份试题满分为100分。各题分数的分配要恰当,原则上单项选择和填空一题1分,多项选择一题2分,说明、解释、简答每一题5-10分,综合性试题(分析、证明、论述等)一题不超过20分。各大题、小题要给出明确分值。

6)考试用时。考试用时一般规定为120分钟。

7)答案和评分标准。编制试题要做好答案和评分标准,答案要准确、全面、简洁、规范。评分标准要合理,论述性试题可允许学生表达独立见解,并在试卷中予以适当考虑;评分标准给出详细的得分点。得分点不允许出现小数。

7.课程考核可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等多种考核形式。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某些课程可实行教考分离、外调试题或从题库中抽取。

8.各专业同一年级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必须使用统一试题,不得各自命题。

9.开卷考试试题应以检查学生的概括、分析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为主要目的,避免抄书或抄笔记的现象

10.同一课程的试题三年内要避免重复,主干课要逐步建立试题库,已经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应采用试题库(含国家教育部分颁布的试题库)进行考试,这样既有利于学生全面掌握知识,也有利于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二、试题印制

专业课试题由教学系主任从A、B两套试题中任抽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题,另一套作为备用试题或补考试题。

三、考试组织

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具体组织期末考试工作;书记和副书记负责在考试前在学生中开展“诚信做人、远离作弊”的考试诚信教育活动。

(一)考场安排

严格按时将考试秩序册交教务处。

(二)监考

1.教师应按照所排监考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监考,任何教师不得随便找人代替监考(替监考者为本系教师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找本系教师以外的人监考者,必须经过教学系主任批准方可,否则一律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2. 监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提示学生答题,确保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3. 考试试卷应准时发放,监考人员应在考场的前后分别站立,认真维持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4. 监考人员必须及时、严格处理违纪和作弊事件;对违纪、作弊行为未能及时制止或协助学生作弊者,将给与该监考人员通报批评甚至纪律处分。

5. 监考人员应坚守岗位,不能随意离开考场,不能在考场聊天、看书看报、上网等,不能做与考试无关的事宜。凡违反者一律以教学事故处理。

6. 考试结束后,应立即清点、密封试卷,在密封试卷时,以考场为单位进行试卷的密封工作;认真填写试卷封签上的《考场情况记录表》。

(三)巡考

巡考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纪律性对待巡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案。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四、试卷相关工作

(一)试卷管理

1.单门课程考试结束后,试卷要按照统一规定密封,密封后再不拆封;

2.密封好的试卷交由教学科研科科长统一管理;

3.阅卷时,由教研室主任组织阅卷工作,领取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等。

4.阅卷工作全部结束后,将试卷按照要求装订并交由教学科研科科长统一归档。

(二)试卷评阅

1.试卷评阅工作在教学副主任的主持下,由教研室主任、主讲教师等组成不同科目的评阅小组,依照参考答案,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集体流水阅卷;每门课程的评阅教师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除阅卷教师外,其他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阅卷场所;评阅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带离阅卷地点;

2.试卷评阅过程中,严格执行“谁批卷、谁签名”的规定,签名不得找人代签。

3.各门课程评卷前应清点试卷份数,检查是否与考试结束时收到的试卷份数一致,若发现有出入应立即报告,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科目评阅负责人要组织评卷人员认真分析、研究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如需对“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作补充修改,经集体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5.正式评卷前应抽样试评,以便把握标准,经过试评,方可进行正式评卷。

6.评卷人员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要严格按照标准答案,认真、细致、准确、公正评阅每份试卷;试卷中如遇到疑难或有争议的问题,可由评阅小组集体讨论,最后由主任或主管教学的副主任裁定。

7.试卷一律使用红色中性笔或圆珠笔评阅。

8.评阅标记和计分办法,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具体执行标准见附件。

9.试卷评完合分时,合分人首先应对各题得分进行复查,确认无误后,合计卷首各题得分,然后按实际分数填入“总分”栏内;合分人不得自行更改分数,合分人如发现题目合分有误需要更改分数时,改动处必须有原评卷人的全名签字,而总得分栏改动处除了要有评卷人签全名外,还需主任或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审签;合分人须在合分人一栏内签名,签名方法与评阅人相同。

10.在评卷期间,系要指派专人保管试卷,被指派人为保管试卷的直接责任人,如发现试卷被盗、被改动、被拆封等问题,将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11.评阅纪律。评卷场所应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评卷人员不得私自拆封试卷,不得撬看密封线内的学生姓名及考号,不得涂改学生答案,不得擅自更改成绩,不得损坏试卷和有关资料。

12.对于实践性特别强的考试课程,原则上由两名评卷人同时独立评判考核,取其平均分为最终考试成绩。

(三)试卷复查

试卷复查工作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试卷复查的主要任务有:

1.抽查试卷评阅是否有误;

2.检查移分是否正确、合分是否有误;

3.检查有无签名及签名是否合理(每本试卷的首份试卷签全名,其余试卷只签一个字就可以;因误判、错判而需要改正之处,评阅教师应签全名);

4.检查是否有分数涂改和送分现象。

(四)成绩评定

1.严格按照系制定的平时成绩给定依据给出学生的平时成绩,并将平时成绩给定依据的支撑材料交由系留存。

2.根据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相结合的办法,给出学生的最终成绩。

3.任课教师将学生平时成绩单、期末成绩单(装入试卷)、综合成绩单(一式两份)、试卷分析(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装入试卷)一份按规定一并交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检查,经主任审核签字后,交教学科研科科长归档保存。

(五)试卷分析

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任课教师以班为单位对试卷进行分析,并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教研室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

2.试卷分析表中的“成绩分析”是对卷面成绩进行分析,不是对综合成绩分析。

3.试卷分析表中的“学生答题中反映出的问题”和“今后教学的改进意见”要根据试卷卷面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分析到位,切忌内容空泛、针对性不强。

4.《试卷分析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入试卷册,另一份系留存,便于撰写考试工作分析报告。

(六)试卷装订

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装订试卷。具体装订顺序见试卷封皮封二。

注意:试卷合订中,不得将原有考场试卷的封签拆掉,要保留在

原试卷册上。

五、成绩登记

1.任课教师或试卷评阅小组在评卷结束后方可拆封试卷。

2. 成绩录入时,教师要认真检查录入成绩的准确性,确认录入无误后方可提交成绩。

3.学生成绩由代课教师在网上录入并打印。

六、考试工作总结

(一)期末工作结束后,各教研室要对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形成总结报告。

考试工作包括平时成绩的给定、命题、评卷、试卷分析表的填写等均应做出分析。特别是命题、试卷分析表的填写、成绩分布等。

(二)在各教研室对考试工作总结的基础上,作出系的考试工作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形成总结报告。

考试工作包括考风考纪、考试各个环节,如:平时成绩的给定、命题、评卷、考场安排、监考、试卷分析表的填写、成绩分布、试卷装订、试卷存档等均应做出分析。特别是命题、试卷分析表的填写、成绩分布等,要分专业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命题的质量和学生学习情况。

(三)教研室期末考试总结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系,另一份留教研室存档;系期末考试总结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另一份教学系存档。

七、试卷存档

试卷以班为单位进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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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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