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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8-29 12:00

根据学校《关于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资助〔20245)文件要求,现将我系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我校资助措施实施的基础,它能有效提高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更好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要高度重视认定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力争让每一位同学都了解认定工作的重大意义,知晓政策,熟悉认定工作的程序。

二、申请对象及认定类型

申请对象为在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且自愿申请认定的全日制学生。

认定类型分为3:特殊困难学生、突发性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

三、申请方式

各班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在规定位置签字,提交班级、系评议并签字(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为班级辅导员,系学生资助工作组组长为系书记,同时加盖系公章,属于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特殊情况学生,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系核对,复印件由系存档备查。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申请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认定标准及程序

在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应佐证材料的基础上,由班级、辅导员、系、学校共同参与逐次评选认定。认定人数不超全系总人数的40%。

五、认定结果应用

认定工作结束后,认定结果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山西),作为获得我校各类资助的基础评选条件。

六、认定结束时间

请各93日前完成2024-2025学年老生认定工作,9月18日前完成2024-2025学年新生认定工作。

七、相关注意事项

1.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宣传工作,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各应加大宣传、做好动员,向学生讲清楚评定、公示等相关政策和做法,民主评议时应充分保护学生尊严和隐私,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严禁采取学生上台讲述的形式进行困难认定。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等内容时,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避免出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怕丢面子”“嫌麻烦”而不愿申请认定的情况。

4.在本学年内,学校将不再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如有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在校生活的,学生本人应先报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讨论,并由学生本人出具相关佐证材料,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评议确认后,作出书面意见报送系,经系学生资助工作组评议确认后报送学生工作部,经学生工作部添加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山西)中。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为依据。

八、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旅游管理系学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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