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系2022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班、各相关同学: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系2022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宣传,认真落实政策
各班要加强政策宣传,周密组织,响应国家号召,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知晓受助条件、标准、办理流程,做到应助尽助;同时要组织学生填写相应表格,按时报送材料。
二、适用对象
我系入学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中:
1、服兵役学生: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者直招士官的学生;
2、退役复学学生:指服兵役前在我校就读(已经取得我校学籍)、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学生;
3、退役士兵学生:指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高考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三、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的同学,需报送以下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纸质版两份;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3、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两份。
四、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同学,需报送以下材料
1、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提供:《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享受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学生提供:《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两份,退役证复印件两份;
以上两种《申请表》均需在全国征兵网在线打印、高校及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五、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同学,需报送以下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以上所有材料接收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
注意:
1、所有《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2、递交申请材料时,请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退役证原件。
3、由于疫情原因,在校生服兵役资助申请材料可由本人或在校同学或班级辅导员代为提交,毕业生服兵役资助申请材料由班级辅导员代为提交。
4、如有其它疑问,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351-3985852\0351-3985563。
旅游管理系学生科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