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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系2022年受灾及因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2-11-29 14:20

各班: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晋财教〔2022〕44号)《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和报送相关材料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受灾及因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资助〔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现将受灾及因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生本人或父母患重大疾病、父、母亡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条件

1.一档包括本人患重大疾病、医疗费在5万元及以上的学生。

2.二档包括(1)本人患较重大疾病、医疗费在1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2)父、母亡故的学生。

3.三档包括父母患重大疾病、医疗费在5万元及以上的学生。

4.四档包括(1)父母患较重大疾病、医疗费在1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2)家庭遭受洪灾、旱灾等自然灾害的学生。

三、认定条件

1.医疗费用或亡故发生时间为2021年6月起至今。

2.须有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写明患病人、治疗时间、病情、具体花费金额或亡故情况,票据金额要与情况说明中一致。

3.须有医院诊断证明或死亡证明。

4.患病须有票据,票据为医院收费票据、结算单或医保结算收据。医院票据要与诊断证明相对应,如有多个医院的票据则提交每个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5.若为父母患病,则补充户口复印件等可证明与学生本人关系的材料。

6.遭受洪灾、旱灾等自然灾害的须有情况说明,乡镇或村委、社区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照片),受灾时间为2021年11月起至今。

四、申报程序

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各班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系资助工作组复审,经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确定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报学生工作部资助科。

五、具体要求

各班将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及相关材料以书面版形式于112917:00之前报系资助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llxzz@163.com)。



旅游管理系学生科

20221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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