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 资助〔202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系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本科(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不含退役士兵学生):一档每生每年4400元、二档每生每年3700元、三档每生每年3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三、评审办法
依据《晋中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旅游管理系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要求
1.各班在符合资助政策条件的前提下,对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
2.系学生资助工作组根据评审条件,在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评议基础上,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经系党总支会议审议,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确定获国家助学金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3.各班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切实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严禁“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不符合国家政策的行为,不得擅自扩大资助面,并按时按要求完成评审工作。
五、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旅游管理系学生科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