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9-27 18:43
各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 资助〔2024〕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评审办法
1.各班依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严格认定符合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班依据《晋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违反评审程序的班级,一经查实,将依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三、评审要求
1.学生个人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系部根据评审条件,在班级评议基础上,由系学生资助工作组对学生建议名单进行初审,经系党总支会议审议,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2.各班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切实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严禁“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不符合国家政策的行为,不得擅自扩大资助面并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四、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旅游管理系学生科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