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系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教学质量监控是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系统监控,并以教学质量监控为核心建立起来的科学、规范的组织运行机制。包括教学质量检查体系、信息反馈体系、教学督察体系和教学建设体系。
第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是对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和教学管理过程进行检查。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第三条 系教学督导组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的组织机构,在教学质量监控中具有对教学工作进行布置、检查、指导以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等职能。教学督导组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中的主体,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检查文件和工作部署做出本单位的检查计划。
2.依据学校的检查指标体系、检查标准,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等特点的指标体系及检查标准。
3.依据系的教学质量监控和检查指标体系及检查标准开展工作。
4.负责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和教学管理质量的监测与自评。深入班级听课,并对听课对象做出评价结论。
5.对教学质量监控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6.参加各类教学评奖及教学成果鉴定等活动。
7.在教师晋升职称时,结合学生评教结果,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对其教学方面提出总评意见。
8.协助系完成其他教学检查、调研与评估工作。
三、监控内容和程序
第四条 教师教学的质量是监测的重点。要对教师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成绩考核等教学过程进行全面的监测,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第五条 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质量监控,重点对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质量和学习纪律进行检查。
第六条 教学督导组要根据工作安排,做出工作计划,在教学检查和听课的基础上,定期对被考评的教师、学生进行检查。
第七条 教学督导组根据检查、监测情况,形成报告报系主任,对检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信息反馈与教学建设
第八条 各班级要安排值周学生填写《班级教学日志》,记录教学活动有关情况,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教学科研科科长。
第九条 通过开会、座谈等各种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教学运行状况。
第十条 系要定期召开例会,对教学质量监控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系要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整改和建设任务,认真落实,并把整改和建设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务处和校教学督导委员会。
旅游管理系
二○二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