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通知 规章制度 人才培养 课程建设 教材建设 实践实训 毕业论文 教学活动 创新创业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规章制度 > 正文

旅游管理系学生缓考管理办法

2023-10-14 17:32

根据教务处关于学生缓考办理的有关文件和《学生手册》中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办理缓考的条件

1)期末考试前,学生因生病需办理缓考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和诊断证明,经确认属实方可允许办理缓考。

2)期末考试前,学生因家中直系亲属去世或家中有重大变故等原因需办理缓考,应向辅导员说明情况,经辅导员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确认情况属实后方可办理缓考。

3)除以上原因外,学生因本人一般事情,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缓考。

4)对学生确因突发事件需要办理缓考的,由系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办理缓考。

2.办理流程

确因以上原因需办理缓考的学生,本人需填写《晋中学院学生课程缓考申请书》,经辅导员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递交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后交由系主任,审核签字后交由学生本人去教务处办理手续。

3.缓考的具体要求

1)原则上,无特殊原因学生不允许办理课程缓考。

2)学生缓考须在课程考试前两天办理,考试当天不允许办理。

4.存档与成绩管理

缓考申请表审批通过后,回执经教务处盖章有效,由系留存,该门成绩记为“缓考”。

 

 

 

旅游管理系

 ○二三年九月

版权所有©旅游管理系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晋中学院文澜苑① 邮编:030619 电话:0351-3985851 邮箱:lybg200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