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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系听课制度

2021-03-02 10:55

为了开展听课评课活动,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教务处的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系领导听课制度

1.检查本系教师对教学纪律的遵守情况;

2.通过听课,了解教师的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情况;

3.每学期,系主任听课不少于6次,副主任不少于8次。

二、教研室主任听课制度

1.安排和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的听课;

2.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听课情况;

3.组织本教研室人员评课;

4.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

三、教师之间互相听课制度

1.由各教研室组织本教研室人员互相听课;

2.通过听课,互学互补,互评互议,共同发展;

3.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4次,其中同门课的老师互相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节。

4.每位教师每学期应至少听一次本专业教师的公开课,课后由教研室主任组织评课,并作好评课记录。

5.听课之后,听课教师应与主讲教师就课堂教学充分交换意见,指出主讲教师本次课堂教学的优缺点。听课教师、主讲教师应与学生交谈,及时了解教学的反馈情况,并就此做出改进和调整。

6.全体任课教师应通过互相听课、评课,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手段,不断探索课堂教学的新途径,提高教学技能,促进我系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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